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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2013-3-27 09:09| 发布者: 黄萍| 查看: 34981| 原作者: 市政府新闻办|来自: 益阳在线

摘要:   各区县(市)委宣传(党群)部、市直各单位、新闻媒体: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

  各区县(市)委宣传(党群)部、市直各单位、新闻媒体: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现就认真做好2013年新闻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1、规范新闻发布审批程序。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是全市新闻发布的主管部门。新闻发布会的主办单位应提前3天向市政府新闻办提出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申请,填写审批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详细情况报市政府新闻办审批备案。如需商请市政府新闻办指导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时一并提出。未经市政府新闻办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举办新闻发布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市、县宣传部门统筹协调的新闻应急领导小组指导研究新闻发布口径,必要时通过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2、抓好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原则上新闻发言人由同级班子成员担任,并明确相应的内部机构配合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新闻发布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新闻发布活动;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对新出台的重要决策、措施和活动进行宣布、解释和说明;三是对本单位取得的重大成绩、社会关注的行业热点问题进行说明及解释;四是及时向市政府新闻办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关注舆情,及时回应;五是配合上级机构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言人确定后,应填写新闻发言人报备表(附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新闻办将适时将各单位新闻发言人有关情况通过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

  3 、加强宣传报道管理。各新闻单位不得派记者参加和报道未经市政府新闻办批准的新闻发布会。媒体根据新闻发布会内容发出的有关新闻,须在报道的开头写明“据××新闻发布会透露”或“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等。其他渠道获取的政务、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信息,新闻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的形式刊播;互联网上的新闻发布和网络舆情回复须经市委外宣办审批同意后,在允许登载新闻业务的互联网站发布,其它网站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登载新闻。

  4、不断改进创新形式。新闻发布主管部门要加大指导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要进一步改善新闻发布条件,建立新闻发布基础档案。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记者的培训,积极探索新闻发布 “随机问答”、网络或电视现场直播等新的形式,努力提升新闻发布工作的影响力。各发布单位要努力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所发布内容的新闻性。

  5、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继续将新闻发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和区县(市)目标管理考核。各区县(市)每年须组织10场以上新闻发布会,原则上要求在市级以上层面举办1场新闻发布会。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市直单位要举办2场以上新闻发布会,其他有关单位要举办1场以上新闻发布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检查落实,并将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各单位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及2013年新闻发布计划请于2013年3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新闻办。地点:市政府办公大楼829室,电话(传真)4233557,联系人:聂磊

  附一:《新闻发言人呈报审批表》

  附二:《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成员基本情况表》

  附三:《2013年新闻发布计划呈报表》

  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

  益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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