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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0起违规放烟花爆竹行为曝光

2012-1-6 08:00| 发布者: 华城| |来自: 市禁放办

摘要:   据市禁放办统计,2011年12月份又有10起违规行为被查处:   1、12月2日,罗四海在资阳区汽车路办事处辖区南门口老伞厂院内放鞭炮,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2、12月2日,龙建军在赫山区桃花仑办事处辖区雄森地 ...

  据市禁放办统计,2011年12月份又有10起违规行为被查处:

  1、12月2日,罗四海在资阳区汽车路办事处辖区南门口老伞厂院内放鞭炮,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2、12月2日,龙建军在赫山区桃花仑办事处辖区雄森地产工地放鞭炮,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3、12月3日,吴小明在高新区朝阳办事处辖区万城国际城内放鞭炮,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4、12月3日,汪文在资阳区长春工业园辖区杨树村变电站旁放鞭炮,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5、12月6日,曾高辉在资阳区长春工业园辖区皇爷槟榔厂旁放烟花,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6、12月11日,廖志军在资阳区长春工业园辖区学门口菜场附近放鞭炮,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7、12月11日,林涛在资阳区汽车路办事处辖区汽车路派出所附近放鞭炮,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8、12月15日,罗俊杰在高新区朝阳办事处辖区金谷家园小区内放鞭炮,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9、12月17日,何平在资阳区长春工业园辖区地中王饭店门口放鞭炮,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10、12月28日,秦燕在赫山区金银山办事处辖区秀峰西路放鞭炮,被公安机关罚款500元;

  另有5起燃放行为被禁放人员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

  市禁放办提示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谢绝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热线:110、0737-6200111。(王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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