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8日凌晨,桃江县发现外省返乡人员及其家人4份单管样品初筛阳性。桃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流调溯源和核实诊断,经过桃江县疾控中心、益阳市疾控中心复核均为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1郑某远,男,14岁,13日、15日核酸检测阴性,17日单管初筛阳性,18日单管复核阳性。 感染者2郑某华,男,43岁,系感染者1郑某远父亲,13日、15日核酸检测阴性,17日单管初筛阳性,18日单管复核阳性。 感染者3夏某花,女,40岁,系感染者1郑某远母亲,17日单管初筛阳性,18日单管复核阳性。 感染者4郑某固,男,68岁,系感染者1郑某远爷爷,17日单管初筛阳性,18日单管复核阳性。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郑某远 11月12日 4:00 乘坐其父亲郑某华私家车,从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塔沟武术学校返桃; 15:51 到桃江县灰山港镇肉食站三叉路口旁移动代办点; 16:17 到河溪水建新超市; 16:20 到河溪水建新超市对面天弘加油站; 16:38 回家后再未外出。 11月13日 14:30 乘坐其父亲私家车到灰山港镇中心卫生院做核酸; 14:50 到邻居家玩耍; 16:00 回家后再未外出。 11月14日 8:10 随父亲到王某安家; 8:16 两人到灰山港镇软桥村委; 8:40 回家后再未外出。 15日至17日 居家未外出。 17日24:0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郑某华 11月12日、13日、14日 与儿子郑某远行程相同。 11月15日 居家未外出。 11月16日 9:10 同妻子夏某花自驾车到灰山港村卫生室; 13:28 到灰山港镇汽车站旁五金店; 13:37 到灰山港河溪水桥头饲料店; 13:50 回家后,再未外出。 11月17日 9:41 自驾车到灰山港村卫生室; 11:45 到河溪水加油站对面的建新购物超市; 12:12 在家附近活动; 18:34 自驾车将夏某花送到灰山港村卫生室; 18:39 到灰山港镇老电影院旁移动营业部; 18:47 到灰山港卫生室; 21:10 同夏某花到河溪水加油站对面建新购物超市; 21:24 回家后,再未外出。 感染者3夏某花 11月15日 居家未外出。 11月16日 9:10 同丈夫郑某华自驾车到灰山港镇灰山港村卫生室, 9:16 一人自驾车返回家中; 13:10 自驾车到灰山港镇灰山港村卫生室; 13:28 两人驾车到灰山港镇汽车站旁五金店; 13:37 两人驾车到河溪水桥头的饲料店; 13:50 回家中后再未外出。 11月17日 18:34 随郑某华自驾车到灰山港村卫生室; 21:10 随郑某华自驾车到河溪水加油站对面超市: 21:24 回家后再未外出。 感染者4郑某固 11月15日、16日居家没有外出。 11月17日 16:00左右 骑摩托车送妻子到灰山港镇软桥村卫生室; 16:15 回家后再未外出。 目前,4名感染者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现正在全面排查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和风险人员,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广大居民朋友如有发现活动轨迹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乡镇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回)桃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来(回)桃防疫要求。外省来(回)桃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桃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在第一入桃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桃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 3.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减少跨市出行,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履行法律责任。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不信谣、不传谣。 桃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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