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在线

搜索
两业主拒交物业费,赫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22-6-12 15:44|编辑: 胡琪琦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20584 |举报

  益阳在线6月10日讯(通讯员 皮宣文 唐文君)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存款,迅速执结两起拖欠物业费的案件。

  2022年1月,赫山区某小区的两名业主刘某、曹某因拖欠物业费被益阳某物业管理公司起诉至赫山区法院。物业公司诉称,他们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小区业主刘某、曹某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但该两名业主从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均未交纳物业服务费,因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该两名业主分别支付所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赫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物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刘某、曹某依法应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费。综合考虑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赫山区法院分别判决刘某、曹某给付物业费7592元、6726元。

  判决生效后,该两名业主迟迟未履行给付物业费的义务。2022年4月,该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今年5月,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该两名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查询到了账户有可供执行的余额,便立即依法进行了冻结和扣划,两起案件成功执毕。

  当前,业主因为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而拖欠、拒缴物业费导致成为被执行对象的案件多发,在此,执行法官建议业主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拒缴物业费不仅有损信誉,还有可能因此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损害自身利益。

益阳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