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在线

搜索
南县三人非法狩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11-12 17:27|编辑: 李倩|作者: 谢业 李倩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8433 |举报

  益阳在线11月12日讯(通讯员 谢业 记者 李倩)自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昆仑2021”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县森林公安局先后侦破两起非法狩猎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两起非法狩猎案件已移送起诉。

  2021年8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罗某(男,67岁,南县浪拔湖镇人)在南县浪拔湖镇非法架设禁用工具粘网7张,猎捕乌鸫、池鹭等野生鸟类28只。2021年9月29日,犯罪嫌疑人徐某(男,32岁,南县明山头镇人)、陈某(男,31岁,南县三仙湖镇人)非法使用气枪,在南县华阁镇猎杀野生鸟类珠颈斑鸠1只。经审讯,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违反狩猎法规,在湖南省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及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南县森林公安提醒,南县常见的乌鸫、池鹭、珠颈斑鸠等野生鸟类,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网捕、夜间照明行猎等方法进行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使用汽枪、毒药等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违反上述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益阳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