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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一名涉嫌“帮信罪”男子劝两好友自首
2021-11-10 17:26|编辑: 曹贵|作者: 何佑 曹贵 |查看: 7989 |举报

  益阳在线11月10日讯(通讯员 何佑 记者 曹贵)“这事真的搞不得,如果你们也搞了,赶紧投案自首,公安局分分钟查到你们头上。”说这话的不是民警,也不是村干部,而是曾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郭某。

  郭某今年20岁,资阳区长春镇人,从小不爱学习。进入社会闯荡后,由于缺乏一技之长,他很难找到一份薪酬满意的工作,加上不愿吃苦,日子过得比较拮据。一次偶然的机会,郭某认识了一位朋友,对方向其介绍了出租银行卡赚钱的法子,只要办几张银行卡给对方,就能轻轻松松赚大钱。对于好逸恶劳的郭某来说,这正合心意,于是一拍即合。然而好景不长,今年9月,刚得了点蝇头小利的郭某被公安机关盯上了。一番犹豫过后,他选择投案自首。

  “今后有机会,你要告诉你身边的亲人和朋友,这种事情搞不得,如果已经搞了,那就赶紧来投案自首,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侦办此案的汽车路派出所副所长袁孟劝诫他,要珍惜机会,知错就改,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不久后,郭某被依法取保候审。出来后,他遇到了学生时代的好友郭某某、邹某韬。三人叙旧谈今,聊到了租卖银行卡涉嫌犯罪的事情上。原来,他俩都曾干过和郭某同样的事。郭某听后,劝他们早点投案自首,邹某韬表示同意,但郭某某还有些犹豫,觉得公安机关也许还没发现,犯不着“自投罗网”。结果当晚,郭某某就接到了公安机关敦促他主动到案接受调查的电话。在郭某的反复劝说下,郭某某终于想通了。

  11月7日、8日,邹某韬、郭某某先后来到资阳公安分局汽车路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查,二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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