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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照亮残疾人权益保护之路
2020-12-17 10:13|编辑: 肖沐芸 |来源: 益阳政法 |查看: 10881 |举报

  2020年的这个冬天,对于益阳市安化县全身瘫痪的贫困户胡某军来说,多了些温暖。12月8日,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胡某军与村民陈某九之间10万元的借贷纠纷,正式在县人民法院立案,不日将开庭审理。

  2018年省司法厅将益阳市作为全省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后,该市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数量大的安化县作为益阳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示范点之一,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全市共办理两类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418件。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项目被省厅评为2019年表现突出志愿服务项目。

  司法救助解困境

  走进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一面写着“司法救助情系百姓,法律援助温暖人心”的大锦旗显眼地挂在墙壁上。

  “在我们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有许多受援人存在因执行不到位而合法权益不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或者虽获得了一定赔偿但案件导致其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特别是贫困残疾人。”沅江市司法局副局长邱德明坦言,这类群体大多为家中顶梁柱,整个家庭均面临失去经济来源的局面。

  2019年1月22日,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红来到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张某红诉称,2016年7月20日左右,其应建筑包头袁某石邀请,在某建筑公司项目工地务工。同年7月25日下班途中,因工地道路泥泞路滑,张某红从助力车上摔下,用去医疗费20余万元,造成肢体二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

  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广文介绍,该案受理后当天便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并在法院调解结案。尽管获得了一定赔偿,张某红的家庭经济情况依然十分困难,两个年幼的孩子无力抚养。

  考虑到张某红的特殊情况,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其给付司法救助金7000元,缓解其生活困境。

  益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姚晓亮表示,为真正帮助到这类特殊群体,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法律援助受援群体争取司法救助金,并制定严格的使用条件和启动程序。特别在支付对象和支付金额的确定上,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充分体现公正救助原则。

  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市共通过法律援助争取并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涉及婚姻纠纷、交通事故、抚养、扶养纠纷、海难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多类案件,救助残疾人、低保户、特困户、老年人等多种经济特别困难的受援对象23人。

  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优质服务

  “不同受援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农民工作为重要的受援群体,一直以来也是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姚晓亮介绍,为打造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益阳市法律援助机构大力推行各类便民利民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

  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行的“三优先”和“容缺受理”工作机制,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采取优先受理、审查和指派的方式,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再办理相关手续,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6月15日,几位农民工一大早着急地来到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律师给他们出庭主张权益。

  原来,从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廖某某等13名农民工在株洲某劳务分包公司某项目工程施工,其间该公司通过银行给付了13名农民工部分工资,还剩8万余元未支付。

  后者多次请求支付该款项,但该公司均以工资应按计件计算并已结算付清为由拒付。劳动仲裁裁决和一审判决胜诉后,2020年5月20日,该公司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判决。

  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刻启动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律师第一时间赶至法院与承办法官沟通,通过阅卷进一步掌握案情,及时撰写答辩词和代理词,并最终赢得法院维持原判的决定,及时维护廖某某等人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站助力法律服务

  在益阳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残联、劳动监察部门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每年1月份是农民工讨薪维权的多发时期,也是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劳动监察局工作站,集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之机。

  运用律师专业优势,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农民工讨薪纠纷。值班律师认真记录投诉事项和诉求,全面梳理拖欠工资信息,分类施策。对于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讨薪维权的农民工,及时帮助其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每周还需到残联坐班,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积极化解残疾人矛盾纠纷,正确引导残疾人理性维权。姚晓亮表示,法律援助机构与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紧密合作,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工作合力,建立了高效、畅通的协调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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