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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法院审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
2020-9-24 16:13|编辑: 胡琪琦|作者: 孟惠 朱砂 胡琪琦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7143 |举报

  益阳在线9月23日讯(通讯员 孟惠 朱砂 记者 胡琪琦)9月21日,南县法院审结一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劳动报酬2100元。

  2018年,原告肖某受被告陈某雇请在外地务工,2019年,双方进行劳动报酬结算时,陈某拖欠肖某2100元,且多次催讨未果。因此,今年9月,原告肖某决定向南县法院起诉,但因为缺少陈某的身份信息,且肖某不了解法律程序,故向南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审查,南县检察院认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肖某系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其取证存在困难,故同意申请,支持起诉,并向南县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

  南县法院在收到南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书和民事起诉状后,第一时间通知了被告人陈某,9月21日,陈某在法院和检察院合力督促调解下,立即付清了2100元报酬款。

  南县法院高度重视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审理,开辟了快审快结快执绿色通道,争取让每一位劳动者劳有所保,劳有所得。此外,对于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如果符合条件,当事人除申请检察院支持起诉外,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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