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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党旗插在庭审最前线——桃江法院抓党建促审判的有效实践
2020-8-18 17:26|编辑: 肖沐芸 |来源: 益阳日报 |查看: 8811 |举报

   8月14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殷郑在紧张工作,对湖南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0·15”专案进行台账整理和案卷归档。

  “10·15”专案是一起由陈某生、李某秋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的黑社会性质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的案件。

  “10·15”专案7月20日在桃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7月31日公开宣判。因案情重大复杂,为打好这场扫黑除恶攻坚战,桃江县人民法院成立专案临时党支部,殷郑是支部成员之一。

庭审现场

  该案庭审期间,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秩序井然。这是桃江县人民法院党员干警忠诚履职的体现,更是该院将党旗插在庭审最前线,以党建促审判的有效实践。

  支部阵地前移筑牢庭审桥头堡

“10·15专案”临时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现场

  今年4月,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桃江县人民法院审理“10·15专案”。桃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后,为保证审判工作顺序开展,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警务保障、后勤保障、组织保障等领导小组。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桃江县人民法院党组认为,将党支部战斗堡垒前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变分散作战为集体作战,很有必要。7月10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向县直属机关工委提出建立“10·15”专案临时党支部的请示,7月13日获得批准。

  该临时党支部有党员42人,桃江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政委担任支部副书记,支委其他4人均为桃江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庭审前一天,临时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明确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各委员的工作职责,并对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严肃党内政治纪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办案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桃江县人民法院院长、临时党支部书记曹雪平表示,临时党支部看起来是“临时”的,但是各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不“临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法院工作与党建工作的有机融合。

  党员示范引领先锋旗帜高扬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临时党支部拟定“10·15”专案审判保障方案,为审判保驾护航。

  7月19日晚上8时,法警大队大队长汪勇来到安检口和羁押室检查,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后,他又反复与负责安检、押解、看守、值庭工作的同事确认每一项工作应特别注意的事项。“这次庭审被告人数较多,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都要考虑到,工作方案中具体的工作细节要认真落实到位,在庭审结束前,安保工作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这是我们肩负的职责和使命。”

  作为主审法官的刑庭副庭长左金辉,从立案之日起至庭审,他已经连续加班了两个多月,在繁琐的日常工作之余,按时完成庭审所有准备工作;作为一名党员,合议庭成员之一的赵敏,开庭当天得知其母病重离世的消息,强忍悲痛继续完成庭审工作。“党员就要冲锋在前!我现在的状态是累并踏实着!”左金辉说。

  在为期3天的庭审活动中,临时党支部的党员们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有力地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一盘棋”统筹提升司法公信力

  临时党支部紧紧围绕审判工作重心,采用解剖麻雀的方式做好案件审理的“后半篇文章”。“10·15”专案立案后,组成了由院长担任审判长、2名资深员额法官与4名陪审员为成员的七人制合议庭,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辩护人。两次召开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以及证据举证质证等程序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严格法律适用,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据、每一个程序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宣判现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为充分发挥案件审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作用,桃江县人民法院临时党支部主动邀请主流新闻媒体报道案件审理全过程,同时邀请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把审判效果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辐射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在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同时,营造“涉黑涉恶、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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