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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关系”能销案,益阳一男子诈骗2.4万元被刑拘
2020-8-6 18:04|编辑: 曹贵|作者: 胡紫鑫 曹贵 |查看: 6156 |举报

  益阳在线8月6日讯(通讯员 胡紫鑫 记者 曹贵)因一时财迷心窍,无业男子龙某竟编出“公检法有关系,能帮人销案免于刑罚”的谎话,骗取三名受害人2.4万元。近日,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2月2日,钟某荣、钟某、夏某荣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龙某被大通湖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间,龙某找到钟某,谎称认识公检法的人,不仅能帮他们销案,还能免除刑事处罚,问其愿不愿意花钱消灾。一番吹嘘之下,钟某动了心。十余天后,三人与龙某碰头,龙某承诺三月之内就可以把事儿摆平,要求每人出8000元作为销案费用。龙某信誓旦旦,让三人深信不疑,毫不犹豫地将2万4千元交给了龙某。

  随后的三个月里,钟某多次询问龙某事情的进展,龙某都以“上面查得严,要多等些时日”为由搪塞过去。为拖延时间,龙某还将自己与朋友吃饭的视频发送给对方,冒充与检察院工作人员商讨案件的情形,骗取对方信任。

  纸终究包不住火,在钟某等人的多次追问下,龙某无法“交差”,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选择销声匿迹,钟某三人这才发觉上当受骗,赶忙跑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接警后,大通湖分局河坝派出所民警对此案展开调查,确认龙某涉嫌诈骗。7月26日,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信息走访登记过程中发现了龙某的踪迹,便组织警力实施抓捕,将潜逃数月的犯罪嫌疑人龙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龙某如实交代了其利用受害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编造谎言诈骗对方2.4万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公检法是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国家机关,任何人不可能通过“非常手段”进行“暗箱操作”,广大人民群众切莫轻信他人“有熟人、有关系、能捞人、能销案”的荒唐说辞,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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