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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也不能放!中心城区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举报可获200元奖励
2019-1-25 09:39|编辑: 李倩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11925 |举报

  年关将至

  大家纷纷在准备年货

  与往年不同的是

  今年益阳人的年货车里

  可以少准备一样东西了!

  

  1月23日,我市召开中心城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副市长胡安邦、市政协副主席高德文出席会议。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重在防范、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城市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行中心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动员全体市民参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争创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要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关于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面落实中心城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加强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鼓励市民群众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胡安邦要求,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关键环节,落实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釆取有效措施,抓好源头防控。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创新管理办法,进行疏堵结合,强化责任落实。

  1.

  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益阳市中心城区烟花禁放管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鼓励市民群众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制定本举报奖励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中心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人实名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提供证据(如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案件奖励举报人200元。

  第三条举报受理单位应详细记录举报时间和举报人提供的举报线索。市长热线和城管指挥中心接到举报后应及时将举报信息转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举报人应当向公安机关调查人员如实提供证据。

  第四条举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或提供举报线索不实的,不予奖励。同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多名举报举证人的,按举报的时间先后,只奖励第一举报举证人。

  第五条 举报奖励经费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在烟花禁放经费中列支,实行一案一奖。对举报后查实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城管委办公室,市城管委办公室核实后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城管委办公室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六条举报人因举报受到威胁、恐吓或其他形式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接受举报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进行保密,违规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第八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公安110、市长热线12345、城管指挥中心0737-12319。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益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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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游客 2019-1-28 21:18
以后不要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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