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体验式学习 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 ★ 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益阳市委关于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益发〔2013〕1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今年广泛组织开展体验式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地点 湖南省学习型党组织实践基地——益阳山乡巨变学习体验中心(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 二、学习对象 1、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学员; 2、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干职工; 3、市内企事业单位干职工。 三、学习时间 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根据具体课程时间安排体验式学习。市直、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学习时间安排到周(见附件),具体学习日期由参学单位与学习体验中心商定,并报市委学习办备案。 四、有关要求 开展体验式学习是我市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安排专人负责,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按照市委学习办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含二级机构)干职工到实践基地开展体验式学习。参加体验式学习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单位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每批次50人左右。单位可参学人数多于50人的,要分批次参加;少于50人的,要与学习体验中心联系组合安排。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对体验式学习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对市委党校主体班全体学员的一次体验学习给予全额补助。对市直各单位,以基本要求为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各单位在活动前派员到市委学习办领取经费补助通知单。各单位开展体验式学习的情况,将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市委学习办联系电话:4221797,4200697;学习体验中心联系电话:6700098。 附件: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单位体验式学习秩序表 中 共 益 阳 市 委 宣 传 部 中共益阳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单位体验式学习秩序表
注:未列入秩序表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申请参加体验式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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