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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

2013-4-28 16:32| 发布者: 市委讲师团|

摘要: 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 益学纪〔2013〕1号 3月25日,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市委常委会议室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丛培模主持会议 ...

 

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

益学纪20131

 

325,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市委常委会议室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丛培模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彭爱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罗智斌,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以及学习体验中心(益阳高新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委学习办和学习体验中心的工作汇报,重点研究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制度创新奖评选、体验式学习和干部考学三项工作,审议调整了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制度创新奖评选工作

会议审定了《益阳市2013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制度创新奖评选实施细则》。会议要求,市直各单位要按照《细则》的规定,紧紧围绕制度创新的“创新性、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影响力”五个基本条件,大力开展专家讲座、调查研究、实地体验、述学考学等创学活动,扎实做好年初研究立项、年中组织实施和年末评奖申报等工作。市委设立制度创新奖,对能够解决重大现实问题、在全市具有推广价值的制度创新(包括原始创新和学习吸收再创新)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和总结推广,奖金参照市级有关奖项确定。市委学习办负责制度创新活动的指导督查和制度创新奖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细则》要求,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确保制度创新奖评选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各区县(市)要参照《细则》认真组织好本地的制度创新工作。

二、关于体验式学习组织推广工作

会议明确,开展体验式学习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优化学习体验中心的硬件设施与体验项目,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让学习体验中心成为全省学习实践基地的“排头兵”。二是广泛开展体验式学习。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带头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到学习体验中心开展学习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班,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培训班和党组织活动,要把体验式学习作为必修课程。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今年至少到学习体验中心开展一次学习体验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委学习办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体验式学习的指导督查。三是为体验式学习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对市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公务性学习团队的体验式学习活动,市财政要纳入预算,给予全额补助;市直各单位党员干部的体验式学习活动经费以单位负责为主,市财政要按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市委学习办要对体验式学习指令性的活动拿出安排计划。各单位要对体验式学习的自选动作作出安排。

三、关于干部考学工作

会议明确,从今年起在全市推行干部考学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学习型干部队伍。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明确学习科目。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管理技能、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吸收各种新思想、新知识,用人类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来充实自己、净化自己、提升自己。市委学习办拿出学习大纲,有针对性地指导开展学习。二要精心组织考试。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讲师团、市委学习办要通力协作、严密组织,确保考学工作有序进行。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创学活动和考学工作。三要严格结果运用。考学结果要与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挂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县处级后备干部考学成绩不及格的,取消当年后备干部资格;中心组成员抽考成绩不及格的,当年不能评先评优,不能提拔重用;单位抽考人员平均成绩不及格的,单位不能参评综合性先进单位。

 

出席会议人员:

丛培模   彭爱华   罗智斌   王新台       夏太平

张金龙        李振华   刘力威   戴慧枝    

周竞平   郭庆葭   徐海华   袁小琴   邱正华   龚建军

陈石刚   刘益希   刘科华 

列席会议人员:

          钟光荣             赵宴菡

 

 

 

 

中共益阳市委学习办                            2013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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