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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古窑我们共同的责任
2013-6-11 10:12|编辑: 黄萍|记者: 张庆如 |来源: 益阳日报 |查看: 14729 |举报
    1979年4月,原益阳县文化馆组织文物调查时,在羊舞岭发现了古瓷窑址线索。
    1981年8月20日,原益阳县人民政府益政发[1981]109号文件公布羊舞岭古窑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1年,原益阳县人民政府以“早禾瓷窑址”为名,在早禾村李家冲口上有文化堆积的村公路边,树立了羊舞岭古窑址保护标志和说明碑。
    1994年,赫山区人民政府赫政发[1994]3号文件公布了“关于划定南宋至元明古瓷窑址保护范围的通告”,规定各遗址文化堆积边缘90米外为保护范围。
    1996年1月1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1991]1号文件公布羊舞古窑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羊舞岭窑群遗址成为第七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是羊舞岭窑群遗址被发现后,30多年所走的保护之路。进入“国保”后,羊舞岭窑群遗址名气大增,羊舞岭窑瓷器在古玩市场的价格一夜飙升。过去一个价格一两百元的瓷器,如今涨了不止10倍,一些珍品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超过1万元。在利益驱动下,在早禾村私挖、盗掘的现象屡禁不止。市文物管理部门为古窑址的保护担忧。“有些人看到报道后,觉得羊舞岭有瓷器可挖,可以卖大钱,于是扛个锄头四处去挖。” “一个窑址在没挖掘之前,原始的信息保存完整。一旦被破坏,就会给专业人员的田野作业和考古研究带来难以想像的困难。信息残缺不齐,考古研究就没有说服力。”市文物管理处主任曹伟的话语里,流露出了文物工作者的心酸无奈。
    “我们从小就生活在这里,不知道古窑是文物,以前村里修路,把瓷片当垃圾垫了路基,如今这成‘国保’了,我们一定会好好保护。”当地村民李孟辉说。通过宣传报道,早禾村村民有了文物保护的意识。
    “羊舞岭窑能入选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村上大事,我们感到非常骄傲。我们会认真配合政府和文物局的工作,保护好遗址。”早禾苗村村干部樊光华说,保护文物及向上级部门举报偷盗私挖的行为,成为村民的共同意识和自觉行为。
   目前,市文物管理处正在着手编制羊舞岭窑大遗址保护规划和开发利用的概念性规划,这一项目列入今年全省文物保护的重点工程。曹伟告诉记者,管理处起草完成了羊舞岭窑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报请政府审批。下一步要打造羊舞岭窑遗址公园,还有很多重要的工作要做。此外,将尽快落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即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标志、保护档案、保护机构),制订好全市文物保护的整体规划,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做好科研工作,加大安保力度,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让千年古窑重现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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