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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农率队来我市开展洞庭湖保护立法调研
2019-5-10 09:06|编辑: 李倩|作者: 陈浩军 |来源: 益阳日报 |查看: 7693 |举报


  5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率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市开展洞庭湖保护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徐云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亮文,副市长刘国龙参加调研或座谈。

  周农一行来到南洞庭湖实地察看,听取了南洞庭湖保护治理情况介绍。南洞庭湖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于2002年被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近年来,通过拆除矮围网围、砍伐核心区欧美黑杨等专项行动,水生态环境日益优化。调研组对此予以肯定,要求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保护南洞庭湖生态多样性。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洞庭湖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洞庭湖保护立法展开交流。徐云波在建言中指出,要坚持立良法,起到引领与推动作用,为益阳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强省奠定坚实基础;要跳出洞庭湖来看洞庭湖,坚持江湖同治;要引导产业转型,破解生态保护与生存发展之间的矛盾等。

  周农表示,益阳市洞庭湖保护治理工作认识高、措施实、要求严、效果好,值得肯定。他要求,要高度统一认识,推动洞庭湖立法保护工作,要把握好几个重点。明确洞庭湖保护立法的目的;重点解决洞庭湖水面的、水量的、水质的问题;重点解决综合执法的问题、管理效率的问题、科学规划的问题、生态补偿的问题;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水下与水上的关系、“一湖”与“四水”的关系、“一湖”与“一江”的关系等。洞庭湖保护治理要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实现科学立法的原则,问题导向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调规的原则,综合治理、上下联动的原则,依法治理、严格执法的原则。

  就下一步工作,周农强调,要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洞庭湖的执法监管、法制建设、生态修复等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洞庭湖保护立法工作;要广泛征求意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不断建立健全保护协调机制,真正解决洞庭湖保护中的实际问题,切实保护好一湖碧水,为生态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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