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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成互砸门,以恶制恶双被拘
2018-11-4 17:11|编辑: 李倩|作者: 何佑 宋咏琪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7521 |举报

  益阳在线11月2日讯(通讯员 何佑 记者 宋咏琪)“警察同志,这点小事就要被拘留啊?”“以后请记住,有纠纷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以恶制恶将付出代价。”日前,资阳区长春镇派出所在处理一起群众纠纷时,受害人与嫌疑人双双被拘留,这是怎么回事呢?

  资阳区长春镇甘溪港村村民陈某光,因听说同村村民臧某某讲过他的坏话,便一直心怀怨念。10月31日中午,陈某光经过臧某某女儿臧某家时,突然萌发了报复其女儿就是报复臧某某的念头,于是打碎了臧某家的大门玻璃,后扬长而去。

  臧某报警后,长春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臧某与陈某光竟是亲戚关系。由于被损坏财物价值较小,民警遂组织双方调解。可经过近三个小时调解,双方仍都表示不服,在此情况下,民警决定暂时缓和对立情绪,约定双方明日再来调解。谁知,当日17时许,受害人臧某越想越气,觉得“对等报复”应该没事,于是跑到嫌疑人陈某光家,用打回来的办法,将其大门打坏了。这一下,陈某光也成了受害人,而臧某既是受害人,也成了嫌疑人。

  11月1日,经依法调查取证,臧某、陈某光双双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民警提醒,遭遇不法侵害时,切勿以恶制恶,以法制恶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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