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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通报两起违反防汛纪律典型问题
2017-7-3 09:05|编辑: 黄萍|作者: 市纪委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4006 |举报

今天,益阳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防汛抗灾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安化县龙塘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职工王某防汛期间擅离职守。6月30日下午,安化县防汛督查组在龙塘乡沙田溪村督查时发现,该村地质灾害点发生滑坡,并对滑坡体下的一栋房屋造成安全隐患,受威胁群众已紧急转移,但该地质灾害点责任人龙塘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职工王某未按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要求进行值守,在防汛期间擅离职守,已被立案调查。

资阳区工信局民营经济股副股长曾某等3人值守不到位。6月30日下午,资阳区防汛督查组在甘溪港防洪大堤新源村段督查时发现,当班值守的区工信局民营经济股副股长曾某、长春镇政府干部欧某、新源村支书曾某3人在值守点附近的村民家休息,未带队巡查。三人受到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防汛抗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汛抗灾工作纪律就是政治纪律,不容丝毫懈怠。要以上述2起违反防汛抗灾工作纪律的反面典型为戒,举一反三,把防汛抗灾的思想认识抓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灾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全力投入到防汛抗灾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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