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百姓的“精、气、神”。人民群众不仅是文化的享有主体,也是创造主体、表现主体。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提出,要充分尊重市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调动其积极性,当文化建设的主角。
市民是文化建设的利益主体,是文化的最终享有者和受益者,理应是文化发展方向的决定者。近几年,我市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越来越多的人享受着公共文化服务的和煦阳光。文化事业发展的脚步从来没有如此迅猛,市民的文化生活从来没有如此丰富多彩。然而,相对于市民期盼来说,还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一些偏远农村还存在“看书报难、看电影难、搞活动难”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构建,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市民也是文化建设的创造主体,要特别注意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过去,益阳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如竹文化、“三周”文化、黑茶文化等。但是,市民目前的文化追求已不再是单纯等待专业文艺家赐予精品大作而被动欣赏,他们要自主创造、张扬自我,以文化民主的姿态表达文化主张。我们要把市民的伟大实践作为发展的动力源泉,不断激发其文化创造热情,创作出生产更多思想深刻、内容健康、艺术精湛的文艺精品。
文化是无形的力量。一个真正的文化强市,不仅要有响当当的硬件、传世的力作、辈出的大师和强劲的产业,更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文化发展只有坚持让群众唱主角,才能使市民在“文化创造”方面各尽其能,在“文化享有”方面各得其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