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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花鼓戏之益路花鼓第十代传人——王剑雄
旧时“扮桶舞台”、“方桌舞台”,“板桶”、“方桌”只为台基,台面取农舍门页摆放在板桶或方桌上,方桌脚上绑四柱,周围和顶均用晒簟,靠后正面一晒簟,后面化妆用,两边为“马门”。最早照明是“松油子”,即用有油的松树劈成块,用篾绑紧,插在台前两边。后用蒸钵装桐油放进棉纱灯芯,点燃照明。到祠堂庙宇后用有吊架有罩子的玻璃“美合灯”,烧煤油,有的在台两边支一篾架,将灯挂在架上。进城后,开始用煤气灯,后用电灯,至上世纪六十年代下乡演出,都要自带四盏煤气灯,台两边一边一盏,后台两盏。旧时,乐队设台中,有一方桌,场面人围坐桌边,上手门方向是司鼓,有鼓架,鼓架上挂一“课子”(代替云板),另有一粗楠竹节做的“士梆鼓”,正面“锣担”(锣架),锣挂架上,桌上放一草圈,大钞一边朝天放上,大锣兼大钞,谓之一把抓,右边是大筒(兼唢呐,并兼小钞),小锣兼检场(即大道具摆放)。“过家”,乐器放笼子,一般为一担,多由小锣演奏员挑。 演员戏衣,盔头均用箱子。刀枪把子,初时一大布袋装好,由奶生背。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剧团进入剧院后,一般县级剧团有自己固定剧场。有现代化的灯光、布景,以及幕布进而现代音响等等。乐队六、七十年代一般放在乐池,各乐器演奏员有带灯的谱架,八十年代后,乐队多放在台右,司鼓搭建一高台,并带监听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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