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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益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2-8-9 16:11|编辑: 黄萍|作者: 市委组织部 市检察院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5063 |举报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审核并报市委批准,2012年市检察院拟从全市基层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4、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7、无《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

  8、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二、遴选职位及要求

  职位:刑事检察业务职位2人,文秘职位1人。性别均不限。

  要求:从本市检察系统内遴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1年以上检察工作经历(2011年7月1日前从事检察工作),凡获高检院、省院“十佳检察官”、“百优检察干警”、“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优秀信访接待员”等业务优秀称号且报考检察业务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检察业务职位的,须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报考文秘职位的,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还须在市级以上内外刊发表过至少1篇2000字以上的综合文稿(均是第一作者);所在基层检察院同意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时间:2012年8月8日至8月14日

  2、地点: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干科(办公楼421办公室)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益阳市人民检察院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市院内、外网下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职务任命书复印件或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对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市委组织部和市检察院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2年8月16日在市院内网、外网公布名单。

  本次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计划。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2012年8月20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在公布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并告知)。具体详见下表:

遴选岗位

8.30-11.30(基础知识、实务水平或专业知识)

检察业务

主要考察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刑法、刑诉法及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

   

主要考察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对文字的理解、应用、综合、调研能力及公文处理能力。

  2、面试

  以笔试得分排名(基础知识占30%,实务或专业知识占70%)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公示

  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之和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按1:1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市院内网、外网对符合条件的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七、体检

  由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国家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入市检察院的手续。

  八、有关事项

  1、因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所空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2、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不保留,行政职级按相关政策规定确认。

  3、凡被市院遴选调入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九、咨询电话

  电话:0737—6100282、0737—6100715

  附:《益阳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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