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们小区是2003年底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可刚入住三年,在去年7月,我们就接到通知,小区必须于2008年3月15日前拆迁完毕。我们认为,这完全是在浪费资源。而且,拆迁补偿太低,每平方米才4000多元,可附近的毛坯房,每平方米都在6000元以上。
国土局答复:
这种情况我们也不愿看到,但这是旧城改造、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需要。
[记者调查]才住两三年就要拆迁
鑫都公寓是两栋六层的住宅楼,位于江宁开发区庄排路1号,始建于2002年,并于次年年底竣工交房。当时作为新开发的商品房,由于价格便宜,不少居民都争先恐后购买。今年六十多岁的韩先生,有幸购得一套,并于2004年装修完毕入住,次年3月拿到“两证”。
像韩先生一样,鑫都公寓2栋的其他31户业主,几乎都在房屋交付后两年内,装修完毕入住。他们没想到的是,刚住了三年,一纸拆迁令,搅乱了他们的平静生活。
业主认为是浪费资源
韩先生说,2007年9月1日,江宁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下发了一个拆迁公告,称根据区政府2007年旧城改造工作部署,对鑫都公寓2号楼以及前面的仓海住宅实施拆迁。
从拆迁公告上业主们得知,此次的拆迁人是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拆迁理由是旧城改造土地储备需要。韩先生等住户质疑,哪有拆新建不过4年的商品房搞土地储备的道理,这样岂不是浪费资源? |